▲帶伴手禮回國必然要寄望事不是違禁品。(示意圖/資料照)
該名女子在Threads發文示意,日前從中國大陸回台灣的時候,行李箱被X光機掃描到裡面放了一根「玉米澱粉腸」,她才想起來行李箱放了加工肉製品,「我知道不克不及帶豬肉製品,回國前也有搜檢泡麵和伴手禮。但其時完全忘了本身放了一個玉米腸。不是居心的,而是我粗心加上記憶力不夠好。」
不少人出國都會帶伴手禮回台灣,但要留意萬萬別帶犯禁品!一位女網友日前從中國大陸搭機返台,卻忘了本身行李箱中有放肉類加工品「玉米澱粉腸」,成果被海關抓到重罰20萬,讓她就地崩潰,直呼「不敢了!」
若搭客違規攜帶肉製品入境,根據動物流行症防治條例第45之1條劃定,將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,個中自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,初次違規將處20萬元罰鍰,再犯者處100萬元罰鍰。
事實上,先前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就擬訂「常見入境搭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劃定參考表」,提醒民眾攜帶肉類或加工肉類(含真空包裝)入境時,須向防檢署申報檢疫,如未附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明書或經防檢署檢疫不及格者,不得輸入,特別為提防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入侵,嚴禁搭客自中國大陸攜帶含火腿腸速食麵入境。
生活中心/朱祖儀報導
(示意圖/資料照)
離婚證人▲原PO被海關抓到代中國肉類加工品回台灣。」
原PO也說,當下海關搜檢商品時,看到成分標示中確實有「豬肉」,是以她直接認錯並繳納罰款,不過20萬的教訓實在太痛,讓她不由得當場落淚,「一次20萬,畢生不敢再帶肉製品了,感謝粗心的我…顛末這一次我會好好檢查行李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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